

,通过鼓励扶持精品创作、文化惠民、文旅融合、影视协拍,推动演艺市场、网络视听产业和影视动漫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本地文艺院团、演出机构打造“揭阳题材”优秀舞台作品,协助申请国家、省重大扶持或精品奖励的作品宣传推介及申请资金扶持。
鼓励演艺机构结合农事、时令、民俗,开展演艺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活动。每年组织国有文艺院团、文艺社团开展公益性专场演出不低于100场次,提升基层文化供给质量。
活化利用揭阳文化展示中心、揭阳学宫、“红砖楼”新型文化空间等公共空间,推动建设榕城区国家级非遗青狮传承展示馆、普宁英歌文化体验中心等场馆,发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演艺项目,打造“看英歌 到揭阳”“古城村晚”“丁府有戏”等特色品牌。
依托国家级、省级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和侨乡资源,开展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友好城市及海外潮人社团的演艺交流。
推动旅行社与《英歌情》《狮王争霸》等演出基地合作,将演出基地纳入旅游线路,实现文化传播与经济效益双赢。
鼓励演艺场所、旅游景区运用 VR、AR、全息投影等技术,开发 “英歌 + 数字人”“潮剧 + 虚拟舞台” 等创新产品。
1.“揭阳英歌”“揭阳青狮”品牌演艺提升项目:支持英歌、青狮团队创新编排,打造 “英歌 + 实景”“青狮 + 实景” 演出,培育 5-8 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演出队伍。
2.演艺新空间打造项目:推动建设榕城区国级非遗青狮传承展示馆、普宁英歌文化体验中心、普宁“英歌印象”不夜城等演艺场馆,建设“红砖楼”等5-10个沉浸式潮文化演艺体验空间。
3.潮剧惠民巡演项目:每年组织100 场潮剧公益性演出进乡村、进社区,同步开展潮剧教学体验活动,传承潮汕传统戏曲文化。
4.海外潮人演艺交流项目:依托海外潮社团,每年组织 1-2 场揭阳优秀演艺项目赴东南亚、欧美等地展演,传播揭阳优良历史传统文化。
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纳入全市文化、数字化的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荐网络视听(微短剧)作品入选省级精品库。
全市媒体协同发力,推出10个以上主题栏目展现“百千万工程”成效;借力非遗“出圈”热度,推动揭阳文化“常出彩”;打造华侨主题精品栏目,讲述侨胞家乡情怀;每年推出5部以上“潮汕风味+电商属性”网络微短剧,展示揭阳文化与特色产品。
鼓励“广电+”新业态,发展本地生活电商、助农直播等多元经营。强化“直播+产业”模式,运用“慢直播+专场直播”拓展网络视听场景。
通过“百万英才汇南粤” 等渠道引进专业人才,推动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机构与高校合作,开展 “微短剧编剧”“直播运营”培训,培养100名本土人才。
支持创建1-2家联盟基地或协会,提供人才培育、资源协同等一站式服务;举办微短剧产业交流活动,激发创作灵感;建立 “揭阳网络视听客户服务清单”,提供政策咨询、作品备案、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5.揭阳微短剧创作孵化项目:每年扶持5部以上 “潮汕题材 + 电商带货” 微短剧,推动作品在知名网络站点平台播出。
6.超高清文化资源修复项目:对传统戏曲音像制品、经典影像进行系统梳理和4K修复,制作揭阳非遗数字档案,探索潮剧动漫化传播,提升文化资源传播力。
7.助农直播基地建设项目:在青梅、竹笋、鲍鱼主产区建设3个特色农产品直播基地,配套直播设备、冷链物流设施,培育10支专业助农直播团队。
8.网络视听人才培育项目:与高校合作开展 “微短剧编剧”“直播运营” 培训,培养100名本土网络视听人才,推荐优秀人才入职头部平台。
支持本地原创揭阳题材影视、动漫作品,重点扶持本地方言影视及剧本孵化,为来揭取景的揭阳题材作品剧组提供协拍便利。每年重点扶持2部以上反映揭阳历史背景和文化、现代发展的影视动漫作品。
建立宣传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协拍联动机制,提供一站式审批和资源对接服务。上线“揭阳影视协拍”小程序,整合50个以上特色取景地资源,提供场景预约、审批对接、群演招募等服务;为剧组开通“拍摄绿色通道”,保障拍摄顺利。
鼓励企业创建影视协拍基地,提供人才培育、资源协同等一站式服务。对接省级影视产业园区扶持政策,协助申报上级资金与政策支持,加强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
每年举办“揭阳影视周”活动,展映本地优秀作品、开展交流研讨;支持本地影视企业参加国际节展。
9.影视协拍基地建设项目:在榕城建设集实景拍摄、后期制作、文旅体验于一体的影视协拍基地,打造潮汕文化影视创作核心区。
10.影视协拍服务优化项目:上线“揭阳影视协拍”小程序,整合全市50个以上特色取景地,为剧组提供“吃住行拍”全流程保障服务。
11.揭阳题材影视创作项目:每年扶持2部以上反映揭阳历史背景和文化、现代发展的电视剧、网络剧、动漫作品,推动 “揭阳故事” 走向全国。
12.影视文旅融合景点打造项目:将进贤门、揭阳学宫、丁日昌纪念馆等文旅景点升级为综合性影视取景地,配套影视主题解说、文创销售,提升游客体验。
《关于推动揭阳市文化产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所涉及的实施主体,须为在揭阳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相关项目须在揭阳备案立项。本政策措施由揭阳市委宣传部统筹,商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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