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商环境好不好,最终要看经营主体的评价。如何回应企业关心关切,为他们筑牢权益保护屏障?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2020年4月10日发布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正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常江表示,此次修法旨在回应经营主体关切,固化改革成果,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上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款项支付是中小企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曾有企业反映,有些单位拖欠货款,一拖就是一两年,企业都难。
今年6月,市经济信息化委印发《关于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开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
为维护市场之间的竞争秩序,保障经营主体权益,此次修改明确,大规模的公司等经营主体不得滥用自身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为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不少企业主反映,一些优惠政策缺乏统一的发布和查询入口,企业很容易错过申报窗口。部分政策文件表述专业性强、条款复杂,看不太懂,甚至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理解。
为提升惠企政策服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相关系列配套文件,明确文件制发全流程,上线“随申兑”惠企政策精准服务平台,大力拓展“免申即享”,截至10月底,上海已实现市区两级607项“免申即享”服务,服务企业超593万次。
为推进政务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此次修改明确,建立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打造惠企政策统一的查询、申报、兑现门户。科学精准设定可量化的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明确具备数据支撑能力的普惠性政策原则上纳入“免申即享”服务范围,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付。
网络涉企舆论,事关营商环境。市委网信办升级网络综合治理协同联动机制,增设“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工作机制”,提升涉企侵权信息受理服务站能力,并开展治理专项行动。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若干意见》等。
为此,此次修改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发布误导性信息,侵害企业等经营主体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加强网络内容信息管理,建立完整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恶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协同共治机制,依法惩治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发布误导性信息等违法行为。
不少企业曾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多有吐槽。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全方面实施“检查码”,通过归并多项检查任务,缓解企业备受困扰的“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问题。让涉企行政检查更规范、透明、高效。
本次修改明确,规范专项检查行为,政府部门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时,应当履行相应批准、备案程序,并在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紧急状况下确需开展专项检查的,应当及时修改检查计划并备案。同时要求在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时,依规定进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提升政策的一致性、协调性。明确对于依法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具体政策措施,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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