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9年4月3日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发布修订的《中华公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揭露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规则,特拟定《随州市财政局信息揭露攻略》。
依据《法令》规则,坚持以揭露为常态,不揭露为破例,除涉密等不该揭露的信息外,揭露市财政局以下信息:
3.其他按照法令、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则应当自动揭露的信息。上述自动揭露的政府信息,自信息构成或许改变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经过随州市公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揭露。法令、法规对政府信息揭露的期限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除自动揭露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向本机关请求获取本机关相关信息。
请求人可向本机关请求收取或自行仿制《信息揭露请求表》(附件),也可在随州市公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别。
1.当面请求:请求的人能到随州市财政局当面提交信息揭露请求,本机关现场受理;
2.信函请求:请求人经过邮政寄送方法提出请求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揭露请求”字样;
3.互联网请求:请求的人能在随州市公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揭露专栏“依请求揭露”页面,依据要求填写后予以提交;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揭露请求后,除能够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予以答复;要延伸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揭露作业安排负责人赞同并奉告请求人,延伸的期限最长不允许超出20个作业日。
信息揭露请求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请求之日起7个作业日内一次性奉告请求人作出补正,阐明需求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请求之日起核算。请求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抛弃请求,本机关不再处理该信息揭露请求。
本机关依请求供给有关内容信息,不收取费用。可是,请求人请求揭露信息的数量、频次显着超越合理规模的,本机关按照相关规则收取信息处理费。
作业时间:8:30—12:00,14: 30—17:30(公休日在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本机关不依法实行政府信息揭露责任的,能够向随州市公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告发。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揭露作业中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依法向随州市公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或许向曾都区公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表中标示*必填项,个人请求须供给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安排请求须供给社会信息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依据相关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揭露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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