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村干部培养使用渠道,改善优化村班子结构,建立一支团结带领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高素质、专业化村干部队伍,根据市县《关于开展公开招聘村文书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全镇部分行政村公开招聘村文书公告如下:
2.有服务“三农”的意愿,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被判处刑罚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本人有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考的其他情形。
2.报名地点:东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政府办公楼105办公室)。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材料: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现场报名,填写《东乐镇2025年公开招聘行政村村文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
4.资格审核检查: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委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年龄、学历、身份等信息。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要确保畅通,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基层党建、公文写作、涉农知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治理等相关知识,一律用汉语作答。
考试前一天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将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列名次一并纳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来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三农”工作的能力,整个面试一次性完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者个人承担。
3.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4.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全方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是根据。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镇党委会议审核后下发聘用文件,与选聘人员签署协议,统一安排到选聘村工作,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对试用期内群众不满意、能力水平较差、不适应现职的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予以解聘。
1.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建议》《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建议》等文件精神,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除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外,第一先考虑从公开招聘的村文书等优秀村干部中选拔。鼓励公开招聘村文书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2.公开招聘村文书报酬按照不低于全镇其他村干部平均报酬的标准参照执行,并随村干部报酬同步调整。
3.公开招聘村文书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占村干部职数,履行村文书职责。对聘期内不胜任现职、群众不满意的人员,由镇党委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及时予以解聘。
招聘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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